1)指针函数是指带指针的函数,本质上还是一个函数,函数返回类型是某一类型的指针。
类型标识符 *函数名(参数表)
int *f(x,y);
首先它是一个函数,只不过它的返回值是个地址。函数返回值必须用同类型的指针变量来接受,也就是说,指针函数一定有函数返回值,而且,在主调函数中,函数返回值必须赋给同类型的指针变量。
表示:
Float *function();
float*p;
P = function(a);
注意:指针函数与函数指针的表示方法不同,不能混淆,最简单的区别方法就是看函数名前面的*号有没有被()包含,若被包含则为函数指针,否则是指针函数。
2)函数指针是指向函数的指针变量,即本质是一个指针变量。
int (*f) (int x); /* 声明一个函数指针 */
f=func; /* 将func函数的首地址赋给指针f */
指向函数的指针包含了函数的地址,可以通过它来调用函数,声明格式如下:
类型说明符 (*函数名)(参数)
这个函数名更应该叫做指针的变量名。这个特殊的指针指向一个返回整型值的函数。指针的声明必须和它指向函数的声明保持一致。指针名和指针运算符外面的括号改变了默认的运算符优先级。如果没有圆括号,就变成了一个返回整型指针的函数的原型声明。
例如:
Void (*fptr)();
把函数的地址赋值给函数指针,可以采用下面两种格式:
Fptr = &function;
Fptr = function;
取地址运算符&不是必需的,因为单单一个函数标识符就标号表示了它的地址,如果是函数调用,还必须包含一个圆括号括起来的参数表。
可以采用如下两种方式来通过指针调用函数:
X = (*fptr)();
X = fptr();
第二种格式看上去和函数调用无异。但是有些程序员倾向于使用第一种格式,因为它明确指出是通过指针而非函数名来调用函数的。